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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国司法部正在对哈佛大学在招生工作中使用种族考量的做法展开调查。根据报道,日前司法部在一封致哈佛大学律师的信函中表示,根据《1964年民权法案》第五条对哈佛大学进行调查;该法案禁止接受联邦资助的机构进行基于种族、肤色和原国籍的歧视。同时,司法部通知哈佛大学,如果在12月1日的最后期限之前仍未提交与该学校招生政策和做法相关的文件,司法部可能会提起诉讼以强制其遵守规定。
据悉,司法部在9月20日已经正式通知哈佛大学,该校正在面临调查。11月21日,哈佛大学发出声明表示,将“肯定履行其义务”,但同时需要保护与学生和申请人有关的保密记录。哈佛大学曾经表示,该校的招生拥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美国最高法院去年曾经维持得克萨斯大学带有种族考量的招生做法,但同时表示该裁定不一定适用于其他学校。
http://www.chinanews.com/gj/2017/11-22/83826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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