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云南盈鼎生物能源股份公司诉中石化销售公司、中石化销售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重审案做出维持重审一审的判决。这场历经3年多的中国石油系统首例反垄断案,最终以中石化胜诉收场。
云南石油分公司11日领取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判决书称,云南省高院认为,上诉人的请求均不能成立,应予驳回;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故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云南盈鼎生物能源股份公司是云南一家生产生物柴油的企业。该公司于2014年将中石化、云南石油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将盈鼎公司生产的生物柴油纳入其燃料销售体系,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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