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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赵莉,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 教育经历 2001-2003年,日本横滨国立大学经济关系法硕士课程,硕士学位 2003-2005年,日本横滨国立大学国际经济法博士课程 主要项目 1.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015年接受共青团南京市委和南京民政局委托起草《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该条例已于2015年10月29日,经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2015年12月4日,《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 2.2018年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改专家建议稿的起草,负责民事保护和司法保护部分。 荣誉奖励 1.《关于公民继承权实现的建议》2012年12月被全国政协纳入综合采用 2.《关于增加父亲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具体规定的建议》2018年被全国政协采用

研究领域

婚姻继承法、合同法 近年尤其关注未成年人保护

近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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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文文章 1.赵莉,丁钰:《离婚案中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载《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8年第2期 2.赵莉:《单用途预付卡的监管途径》,载《DONG-A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Transactions Law》,2018年第2期 3.《我国遗嘱执行人法定权责模式的选择--管理清算型抑或监督保全型?》,载《金陵法律评论》2016年春季卷 4.《离婚案件中涉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载《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6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2016年第7期转载 5.《域外配偶继承权制度立法修法之争及启示》,《北方法学》2014年第6期 6.《我国遗嘱见证制度之重构》,《海峡法学》2013年第1期 7.《论我国遗嘱形式要件的认定及完善---中日比较法的视野》,《北方法学》2012年第5期 8.《日本特留份制度的修改及其启示》,《政治与法律》2013年第3期 9.《论确立夫妻日常家事代表权制度之必要》,《江海学刊》2009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2010年第6期转载。 (2)日文文章 1.《凍結胚の法的性質及び相続の可否について―中国における初の凍結胚相続事案を中心に―》,《民事責任の法理》、成文堂2015年5月 2.《中国における未成年者監護制度について》,日本《明治大学法科大学院論集》2014年11月第15号。 3.《中国における遺言方式の改正に関する議論及び日本法からの示唆》,日本横滨国立大学《横浜法学》2013年9期 4.《中国における法定夫婦財産制に関する変遷》、日本横滨国立大学《横滨国际经济法学》2011年第2号。 2.译文译著(部分) 1.《判例形成的日本新侵权行为法》 (圆谷俊著、赵莉译)、中国法律出版社2008年12月 2.《关于日本2004年担保法的修改》(译文),《金陵法律评论》2006年春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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