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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国家级教学名师。 现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十三届江苏省委委员。 教育与工作经历 夏锦文教授1986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并到南京师范大学从事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曾担任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班主任、系工会委员、教师党支部书记,1994年12月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7年12月任经济法政学院院长助理,1998年6月破格晋升为教授,1999年7月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并获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11月任经济法政学院副院长,2001年3月任法学院副院长,2003年12月任教务处处长。2007年7月任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11年9月任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期间担任“法学理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带头人,江苏省法学一级重点学科首席带头人和江苏高校优势学科(法学)带头人。2012年7月任扬州大学党委书记。2015年3月任镇江市委书记,2016年1月任镇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7年3月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江苏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主要成果 夏锦文教授在《Annual Survey of International & Comparative Law》(U.S.A)、《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中外法学》、《法学家》、《政法论坛》、《法律科学》、《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学评论》、《比较法研究》、《法商研究》、《江海学刊》、《江苏社会科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日报》等报刊发表理论文章30余篇;公开出版《社会变迁与法律发展》、《冲突与转型:近现代中国的法律变革》、《传承与创新:中国传统法律的现代价值》、《法哲学关键词》、《法治思维》、《唐律与中国现行刑法比较论》、《行政诉讼代理方略》、《区域法治发展的文化机理》、《法学概论》(教育部规划教材)等著作和教材30余部。学术论文、著作、教材和成果获省部级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4项。 主要项目 夏锦文教授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重点项目、重大招标项目子项目和一般项目4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子项目2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1项,中国法学会重点项目1项,司法部重点项目1项,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3项,省部级其他项目近10项,参加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 荣誉奖励 1997年被评为江苏省“333工程”跨世纪学术带头人第三层次培养人选; 1999年获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2000年被评为首届“江苏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2001年被评为江苏省“333工程”新世纪学术带头人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2002年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2003年获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江苏青年五四奖章”; 2003年获首届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 2006年被国家人事部等7部委评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007年被评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首批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2007年获首届江苏省人民政府高等教育教学优秀成果特等奖; 2008年获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2009年获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2010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2010年其主持的“理论法学”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 2011年获江苏省第三期“333工程”突出贡献奖; 2012年获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2013年获教育部第六届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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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理论、法律文化的传统与现代化、现代司法理论、区域法治发展、法治理念与社会治理现代化

学术兼职

夏锦文教授先后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律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组组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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