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ves眼病(GO)又称甲状腺相关眼病(TAO),是一种因自身免疫紊乱而影响球后和眶周组织的浸润性病变,与甲状腺疾病密切相关。GO患者以轻症为主,但有0.3%~0.5%患者会威胁到视力,严重者可导致永久性失明。
在临床中,GO患者的评估主要分为3个方面:疾病活动性评估、疾病严重程度评估以及患者生活质量评估。
准确评估GO患者眼病的临床活动性、严重程度及患者生活质量,是选择治疗方案及制定治疗目标的基础。那么应如何正确开展Graves眼病患者评估呢?
一、如何评估GO患者疾病活动性?
对GO患者进行疾病活动性评估十分重要,因为免疫制剂往往对活动性炎症的治疗效果更好。目前,临床较为常用的是Mourits等1989年提出的“临床活动性计分(Clinical activity score,CAS)”,详见表1,在2008年、2016年及2019年的EUGOGO指南中均推荐使用CAS评分系统对GO活动性进行评估。
表1 GO活动性评估(CAS评分,1989)
2021年EUGOGO指南建议:首次评估时,CAS包含7个项目,CAS≥3分被认为是活动性GO。在诊断或监测1~3月后进行10项CAS评分(在7项的基础上增加:突眼度增加>2mm,任一方向上眼球运动减少>8°,视力下降)有助于评估首次就诊后GO的进展,当CAS>4分被认为是活动性GO。
二、GO患者严重程度如何评估?
评估疾病严重程度目前主要有NOSPECS分级,VISA分级法,EUGOGO分级。Werner首先于1969年提出GO眼部改变分级,后Van Dyke为方便记忆进行修订,将首字母缩写即NOSPECS分级,每一个字母代表1个分级。每一级再分为无(0)、轻度(a)、中度(b)和重度(c),详见表2。
0~1级眼部临床症状较轻,为非浸润性;2~6级为浸润性。
表2 NOSPECS分级
Dolman根据GO患者疾病活动性及严重程度又建立了VISA分级法,分别从视觉(Vision,V)、炎症(Iflammation,I)、斜视(Strabismus,S)、外观(Appearance,A)进行评价,详见表3。该方法综合了主观与客观两方面表现且兼顾了疾病活动性及严重程度,在北美应用较为广泛,而欧洲仍推荐以EUGOGO严重程度分级及CAS评分为指导。
表3 VISA分级
EUGOGO依据突眼度、复视、视神经损伤三方面表现将眼病分为轻、中、重度和威胁视力的程度,详见表4。
表4 EUGOGO眼病严重程度评估
三、从哪些方面评估GO患者的生活质量?
在对GO患者进行疾病活动性及严重程度评估过程中,还需关注患者自身感受及主观评价。2021年EUGOGO指南推荐,通过GO特异的生活质量评估表对患者进行评估。该问卷由16个问题组成,8个与视功能相关,8个与心理、社会功能相关。
准确评估GO的疾病活动性、严重程度以及有无眼部严重并发症,对治疗方案的选择至关重要。上述内容带大家详细了解了GO的评估方法,那么评估之后应如何开展治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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