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简残漶字拟补四则
张荣辉
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
摘要
上博简五《弟子问》简11首端残字“”,拟补为“”;简17、18旧释作“㰻”的残漶字,拟补为“”;附简“谓”下一残漶字“”,拟补为“身”,读作“仁”。上博简七《凡物流形》甲本简8首端残漶字“”,拟补为“自”,为“百”字的讹写。
关键词:上博简 《弟子问》 《凡物流形》 残漶字 拟补
一、 (闻)也
上博简五《弟子问》共二十五简,原简多残阙不全,彼此之间难以依序编连。惟其内容则多与孔门弟子与夫子之应对答问有关,包括孔子与宰我、颜回答问,以及颜渊与子由,子羽与子贡之对答等,答问内容多样。[1]《弟子问》简11上、下端残断。原整理者张光裕作如下释文:
□也,此之胃(谓)(仁)。(宰)我昏(问)君子,曰:“余(予),女(汝)能(慎)(始)与冬(终),斯善㰻(矣),为君子(乎)?”[2]
对此释文,李天虹、陈剑、陈伟、孙伟龙、李守奎、俞绍宏、侯乃峰等学者提出了不同意见。[3]比如简首端残字(下文用“A”指代),俞绍宏将A隶定为“㰻”字,释为“矣”。[4]侯乃峰怀疑A为“”字,释为“闻”。[5]苏建洲亦怀疑A为“”,但未见解释。[6]相关释文如下:
俞绍宏:㰻(矣)也,此之谓仁。
侯乃峰:(闻?)也,此之谓仁。
苏建洲:(?)也,此之谓仁。
笔者以为将A隶定为“㰻”,释作“矣”并不妥当。同一枚简已有“㰻”字,所从“欠”的右下弯笔较长,且幅度较大,与A残留笔画并不相似。如下图所示:
侯乃峰、苏建洲怀疑A为“”字之残,极富启发性。田炜认为A左、右旁为上下错落关系,右旁“耳”竖笔比较垂直。[7]笔者赞同意见,以为A左旁下端墨迹比较低,而右旁位置稍微高一些,其右旁与同篇“”字形相似。如下图所示:
值得注意的是,古书常见“……闻也,此之谓……”的表述。传世文献《说苑》可作参考:
《说苑》:……天下未尝闻也。此之谓善说。[8]
《弟子问》:……(闻)也。此之谓仁。
综上,A左、右旁为上下错落关系,右旁与同篇“”字形相似,A可能为“”字之残。《弟子问》11号简首端几字可释写为“……(闻)也。此之谓仁。”
二、善<㰻>(矣)、相<㰻>(矣)
上博简五《弟子问》简17、18均为残简。原整理者张光裕作如下释文:
弗王,善㰻(矣),夫安(焉)能王人。子(过)(曹)【17】
者,皆可以为者(诸)侯(相)㰻(矣)。东西南北,不【18】[9]
简17“善”下一残字“”(下文用“B1”指代);简18“相”下一残字“”(下文用“B2”指代),原整理者张光裕、何有祖、陈佩芬、苏建洲、侯乃峰、俞绍宏等视为同一字形,隶定为“㰻”字。笔者以为将B1、B2隶定为“㰻”并不恰当。
B1、B2左部件与同篇6、9号简“壴”字相同,但右部件上端笔画齐平,未向上凸出,且下端无两斜笔,与同篇简1、8“”所从的“欠”字形差异较大,与同篇简11确凿的写作从壴从欠的“㰻”字亦不相同:
笔者怀疑B1、B2左部件从“壴”,右部件从“卩”,为“”字之残。同篇简4“節”所从“卩”与B1、B2右旁相吻合。如下图所示:
综上,笔者以为B1、B2为“”字之残,“”可能为“㰻”字的讹写[10],读为“矣”。当然,也可能并非讹写,“”亦可读为“矣”。[11]《弟子问》简17上端几字可释写为“弗王善<㰻>(矣)”或“弗王善(矣)”。《弟子问》18号简上端几字可释写为“者皆可以为诸侯相<㰻>(矣)”或“者皆可以为诸侯相(矣)”。
三、未可谓身(仁)也
上博简五《弟子问》附简上端残,下端平齐。原整理者张光裕作如下释文:
曰:“考(巧)言(令?)色,未可胃(谓)(仁)也。□者其言,而不可。[12]
原整理者张光裕认为“考”“巧”同音通假,“考言”即“巧言”;“色”读为“令色”,“令色”犹言“善色”。[13]唐洪志、李守奎、何有祖、黄武智、陈伟武、刘信芳、梁静、李松儒、苏建洲、黄人二、侯乃峰、俞绍宏等学者提出不同意见。[14]陈伟武认为“”当是“室”字繁体,在此读为“至”,训“善”。[15]黄人二认为“”读为“灵(令)”。[16]相关释文如下:
唐洪志[17]、何有祖[18]、侯乃峰[19]、俞绍宏[20]、刘信芳[21]、苏建洲[22]:巧言(令)色,未可谓(仁)也。
陈伟武[23]:巧言(至)色,未可谓(仁)也。
黄人二[24]:巧言灵(令)色,未可谓仁也。
学者将“谓”后一残漶字(下文用“C”指代)隶定为“”,释为“仁”。笔者以为将C隶作“”有些不妥。同篇简文简11“此之谓”的“”,上部件所从“身”字处于左侧位置,下部件“心”位于右侧,为上下相错关系。C与“”字并不相似,如图所示:
笔者以为C下端并无“心”部件,即C为“身”字之残。相同字形可见于郭店简、上博简、包山简等,只不过C的横笔比较短粗。如将C视为“身”字,很符合《弟子问》附简的字距间隔(图1)[25]。
图1
郭沫若认为从“心”从“身”的“”字,乃“仁”字之异。“仁”古文或作“”,从“心”“千”声;“”则从“心”“身”声,二处字例相同,可为互证。[26]裘锡圭认为“千”“身”“人”古音皆相近,[27]陈斯鹏根据裘锡圭观点作进一步分析,认为楚简中“”“”“”应看作意符相同而声符不同的异体字,这三者都是为表示{仁}这个词而造的,并指出楚简中的“”可分析为从“心”“竆”声,其“竆”从“宀”“躳(躬)”声,“躳(躬)”与“身”同义而常被换读为{身},使得本从“躳”声的“竆”也间接获得“身”音,故从“竆”声的“”也可读为与“身”音近的{仁}。[28]诸说皆可信。
综上,C即“身”字之残,读为“仁”。《弟子问》附简“色”后几字可释写为“未可谓身(仁)也”,与同篇《弟子问》11号简“此之谓(仁)”互证。另外,学者认为楚简似乎不见“身”用为“仁”的例子。[29]本文讨论“未可谓身也”的“身”读为“仁”,正可以作为证据。
四、吾欲得自<百>姓之和
上博简七《凡物流形》分为甲、乙两本。甲本完整,共有简三十支,内容相接续,其中少数简首尾略有残损,有缺字,可据乙本补足。简文有抄漏、抄错现象。书法疏朗,未及乙本工整。乙本有残缺,现存简二十一支,内容可与甲本互补和校正,简文有不少抄漏、抄重现象。书法工整,书体不同于甲本,显然为另一书手所抄。[30]虽然学者对于《凡物流形》甲本编联提出了不同意见,但简7接简8并无争议。原整理者曹锦炎作如下释文:
(吾)既(得)百(姓)之(和)[31]
学者提出不同意见,相关释文如下:
曹锦炎、顾史考、连劭名:吾既得百姓之和[32]
俞绍宏:欲得百姓之和乎[33]
马文增:无欲,得百姓之和[34]
邬可晶、曹峰、黄冠云、刘中良:吾欲得百姓之和[35]
学者将《凡物流形》甲本8号简首端残漶字“”(下文用“D”指代)隶定为“百”字,并不妥当。陈建胜摹写作“”,无疑是正确的。[36]笔者以为首端右侧墨迹已残缺,如D右侧竖笔与D下一字“”所从“目”的右侧笔画已模糊不清。参考《凡物流形》甲本简28、乙本简20“百(姓)”,试作拟补如下:
通过对比,可见“D”“百”字形并不相同,D为“自”字之残。上博简“百”字形较为固定,上端写作二横的、;或写作一横的、。[37]“自”上端通常无横笔,写作、[38]。可见,上端是否存在横笔画,可作为“百”“自”的判断依据。如:
综上,D与“自”字形相吻合,当即“百”字讹写。“百”字的形近讹写现象,可参看《天子建州》甲本简7、乙本简6,[39]而《凡物流形》甲乙本有抄错的现象[40],比如《凡物流形》甲本简12、17“而”“天”形近讹写,甲本简26“大”“六”形近讹写,这都为《凡物流形》甲本简8“百”“自”形近讹写说提供了参考。简文可释写为“吾欲得自<百>(姓)之和”。
附记:本文写作得到杨泽生先生指导并承蒙匿名审稿专家惠赐宝贵意见,特此致谢。
注释
原载《出土文献》2022年第1期,引用请据原文。本刊文章已收入“中国知网”,欢迎各位读者下载阅读。
排版 | 陈陶然
审核| 李举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