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宇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021年6月5日,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CUBA)八强赛北京大学对阵中国矿业大学一战出现争议一幕。八强赛采用主客场制, 5月30日的第一场比赛,矿大主场以“83-78”五分的优势战胜北大。
6月5日的第二场比赛,北大坐镇主场,两队在第四节最后18.3秒时77-77打平,北大球员故意罚球不中,将比赛“拖入”加时,经过加时赛以99-89十分的优势战胜矿大,最终以两回合相加总得分更高淘汰矿大,跻身四强。
争议的问题在于:何谓公正?引发舆情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在第二场比赛的常规时间里双方77-77打平,如果允许平局,此时结束比赛,矿大将以一胜一平的成绩战胜北大跻身四强;第二、如果必须分出胜负,北大故意罚球不中从而将比赛拖入加时,有悖于体育精神。
从法学的角度看关键是对赛事规则如何进行合适的解读,拙文尝试对此展开分析。
依据《第23 届中国大学生篮球一级联赛竞赛规程》第十二条“竞赛办法”第五款,男子八强赛的规则如下:
从其文义上看,规则中没有涉及当比赛常规时间出现平局时应如何处理的具体规定。对此,面对赛后舆情,CUBA的官方微博给出的回复是:“根据第23届CUBA联赛竞赛规程,主客场赛的两场比赛均需决出胜负,不存在单场比赛平局结束的情况……”。
在此基础上,在微博评论中还有进一步的补充说明:“赛前联席会议已与双方球队确认规则:单场比赛需决出胜负。”
应该说,CUBA从态度上及时回应舆情,在程序上履行《竞赛规程》第十三条“报到日期、联席会议及参赛证”第二款“赛前联席会议”的要求,这些都是值得肯定之处。
按照该款规定,联席会议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有关人员、协办单位有关人员、承办单位有关人员、各队领队、教练员、队长、竞赛监督主任、技术代表、裁判长等参加”,依据《竞赛规程》第二十二条“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负责补充、修订和解释”,因此,如果联席会议确实有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人员出席,那么由其来明确具体赛事规则,要求单场比赛需要决出胜负符合《竞赛规程》。
从比赛进程上讲,应该说北大比矿大更加熟悉赛事规则,更加坚决地利用规则对其有利之处。其罚篮不进在于希望利用加时赛以更大的比分优势战胜对手,从而赢下这轮系列赛,因此不能认定其为消极比赛。
但需要指出,对规则不尽明确之处的“补充、修订和解释”并非有权即可任意而为,需要相应的约束,秉持一定的标准。这次确认规则显然有失当之处,有两点不妥:
第一是时间点,如果是在第二场比赛前才确认比赛必须分出胜负、不允许平局的规则,容易被舆论认为有偏袒北大之嫌。
第二是要求系列赛的每场比赛需要分出胜负,这更像是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的规则,而不是国际篮球联合会(FIBA)的规则。但依据《第23 届中国大学生篮球一级联赛竞赛规程》第十二条“竞赛办法”第七款“赛事规则及特殊规定”的第1项:采用中国篮协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和规则解释,显然该项是对第十二条“竞赛办法”第五款“男子八强赛的规则”的补充,或者可以说,对第五款的理解不能离开第七款的语境。
该款所谓“中国篮协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和规则解释”,依据《中国篮球协会竞赛管理办法暨实施细则》第九条“竞赛规则”:执行中国篮协最新审定的《国际篮联篮球规则》(以下简称“篮球规则”或“规则”),以及竞赛规程或手册中若干“特殊规定”,可以说指的就是经过篮协审定的国际篮球联合会(FIBA)规则。
因此,依据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篮球规则2020》(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20年12月版),关于主客场总得分制的系列比赛,有两点值得特别注意,第一点是依据该规则8.7(第28-29页),只有在第二场比赛的第四节比赛结束时,两队两场比赛得分的总和相等,才有必要进行加时赛。
8.7 If the score is tied at the end of the fourth quarter, the game shall continue with as many overtimes of 5 minutes duration each as necessary to break the tie. If the aggregated score of both games for a 2-games home and away total points series competition system is tied at the end of the second game, this game shall continue with as many overtimes of 5 minutes duration each as necessary to break the tie.
8.7 如果在第4节比赛结束时比分相等,比赛有必要再继续若干个5分钟的决胜期来打破平局。对于主客场总得分制的系列比赛,如果在第2场比赛的第4节比赛结束时,两队两场比赛得分的总和相等,比赛有必要再继续若干个5分钟的决胜期来打破平局。
第二点是依据规则D.5.4 示例4(第206-207页),在第一场比赛已经分出胜负的情况下,第二场比赛常规时间打平,并不需要进行加时赛,即可结束。
所以,这次CUBA对于八强赛赛事规则的确认显然忽视了经过中国篮协审定,同样作为《第23 届中国大学生篮球一级联赛竞赛规程》内容的国际篮球联合会(FIBA)规则。
基于此,CUBA官方微博的回复“根据第23届CUBA联赛竞赛规程,主客场赛的两场比赛均需决出胜负,不存在单场比赛平局结束的情况”,并不准确。
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CUBA)从1998年举办首届比赛,迄今已经是23届,成为一个著名的赛事品牌,这次引发舆论热搜,正是其作为全国瞩目篮球比赛的反映。
我们需要珍惜和维护好这个品牌,关键之一是公正地制定、理解与适用竞赛规程。在我国和世界体育史上,因为规则制定不慎导致比赛出现奇葩现象的例子并不鲜见,试举一例:
2003年末代甲A联赛,因为中国足协在2002 年甲A 联赛中取消升降级,制定了将2002 赛季的排名乘以0.5,再加上2003 赛季的排名,总排名的前12 名进2004 年的中超联赛,后3 名降入中甲的规则。联赛最后一轮,重庆力帆与天津泰达将争夺最后一个保级名额,适用这一规则的结果就出现了重庆在最后一轮必须输给青岛,这样才能使青岛的排名超过天津,两年成绩相加,重庆才可能挤掉天津进入中超,避免降级的吊诡案例。
这次CUBA八强赛北大对矿大一役,常规时间最后18.3秒走完,比分没有发生变化(实际上这段时长对于篮球比赛而言改写比分仍有很大的可能性),换句话说,北大的这波罚球不进冒险成功了。实际上,中立观众们可能更希望看到是其能够利用这段时间积极进攻,频频得分的场景。这提醒规则的制定者和解释者,现实中赛事具有无限的可能性,可能会出现与其初衷背道而驰的情况,需要慎之又慎。
因此,这次八强赛的争议作为一个典型案例,应该认真进行总结与反思。公正的规则有利于促进公正的比赛,进一步而言,借用我国著名体育教育家马约翰先生的“体育的价值迁移”理论,公正的比赛将会传导给运动员们与社会观众公正的理念,这也正是体育的教育功能,对于大学生篮球联赛而言,这可能是比锦标更重要的价值塑造。
我们可以做得更好,需要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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