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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關注重點鎖定了金融領域,配合台灣洗錢防制法的修正上路,一般金融機構及非金融機構應如何兼顧新興金融科技的發展與結合,不論是區塊鍊(blockchain)對金融監理的運用,或是該如何貫徹洗錢防制於數位通貨的監理,本期雜誌邀請學者與實務界專家共同為您剖析。
【本月企劃】金融監理與洗錢防制
洗錢防制法之發展趨勢──金融機構執行洗錢防制之實務問題/王志誠
數位通貨與普惠金融之監理變革──兼論洗錢防制之因應策略/林盟翔
保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法令遵循/廖世昌、郭姿君
【法學論述】
從樂陞案檢討公開收購制度/王文宇、謝孟
合意管轄條款之準據法/馮霞
違法收受存款犯罪的檢討──以虛假金融商品案為例/王紀軒
區塊鏈運用對金融監理之啟示與挑戰/臧正運
親子關係之決定──自婚生推定及認領之比較一探血緣與意思之角力/李莉苓
醫療糾紛民事訴訟實證分析──以程序事項為例/方莉莉
【判解評析】
受僱人殺人並非執行職務的行為──高等法院一O三年度上訴字第六OO號民事判決評析/謝哲勝
【法律隨想】
事前審查所為何事?──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四號解釋簡評/劉靜怡
【寰宇法訊】
德國法上的裁判憲法訴願/Prof. Dr. Hanno Kube 著、陳英鈐 譯
日本保險法中保險人之重大事由解約權(上)──重大事由解約權之引進與保險法制訂前之實務/山下友信 著、蔡英欣 譯
編輯手札
連日來各種重大金融爭議事件,引發相關金融科技、金融創新、金融監理需與時俱進之討論。延續本刊前期,本期邀請到王志誠教授、吳盈德教授、林盟翔教授、廖世昌律師與郭姿君律師等,針對洗錢防制法之發展新趨勢、創新金融科技與洗錢防制、數位通貨與普惠金融議題,以及保險業在洗錢防制與打擊資恐等相關法令遵循議題,提供第一手兼具理論與實務之評析。此外,王文宇教授與謝孟珊博士生,也評析了眾所議論之樂陞案相關爭議;而臧正運教授也從區塊鏈之運用角度出發,討論對於金融監理之啟示。甚者,王紀軒教授也就為違法收受存款之相關金融犯罪議題,針對實務見解提出討論。以上均為當今臺灣所需面對與重新檢視之重大金融議題。
在其他新興之法學議題,馮霞教授討論了合意管轄條款之準據法議題,李莉苓法官與方莉莉律師則分別就親子關係之決定與醫療糾紛民事訴訟等議題,提出實務界之闡述。最新時事方面,謝哲勝教授亦就八里咖啡廳受僱人殺人時僱用人之連帶賠償責任議題,針對高等法院之判決提出精闢的評析;劉靜怡教授則深入分析了釋字第744號解釋關於化粧品廣告相關事前審查之爭議。
最後,於國際比較法制研究上,陳英鈐教授就日前來臺的德國海德堡大學Kube教授針對裁判憲法制度制度之精彩演說,為本刊讀者提供信達雅之翻譯;此外,蔡英欣教授亦就東京大學名譽教授山下友信關於日本保險法中保險人之重大事由解約權之演講,提供精彩的翻譯,謹此也感謝汪信君教授之校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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