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物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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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的效力與債權的效力有極大的不同,在民法總則篇的文章中亦有提及。物權因其具有一定程度的公示外觀或搭配登記的公信原則,具有對世效;物權效力之強大,因此不得由人民任意創設物權,否則有害及於交易安全與迅速。
對於物權的學習上,宜先掌握各個物權的特性,除了所有權的權能,亦須明白用益與擔保物權的區別。對此,接下來物權文章的收錄,都是對於各章節讀者易忽略、混淆的重點做分類,希望能夠帶給讀者有別於教科書的閱讀效果。此外,近年對於非法定的權利,一直在尋求突破,而欲成為習慣法物權,如違章建築,持續都有支持及反對的論調,我們也將在各相關章節中一併收錄各個學說及實務的看法。
民法物權(六)
抵押權│最高限額抵押權
本次範圍選取抵押權,不僅實務上運用頻繁,學說上也對抵押權效力及行使有諸多討論。在普通抵押權當中,除了教科書中基本對於抵押權效力的解釋外,抵押權次序讓與、共同抵押的數額以及與保證人間的分擔應如何操作與計算,常常是令人頭痛的問題,在這邊也收錄老師們操作及說明。另外在法定抵押權與併付拍賣的問題應是各位讀者所熟知,在此也整理文章數篇供讀者參考。
為因應實務的需求,緩和債權與抵押權的從屬性後,而有最高限額抵押權的出現,然而其範圍是否可以概括表示?是否有界限?最高限額抵押權何時確定?讀者們都可以參考下列的文章,尋求答案。
抵押權
抵押權效力及於抵押物法定孳息之效果——最高法院一OO年度台上字第八七七號民事判決評釋|月旦法學雜誌|謝在全
抵押權人之優先受償範圍——以增建建物為中心|月旦法學教室|林洲富
讓與擔保之擔保標的物範圍|輔仁法學|陳榮隆
抵押權效力是否及於從物及附屬物|蔡明誠
抵押權次序之讓與或拋棄|月旦法學教室|溫豐文
抵押權次序之變動|鄭冠宇
抵押權次序升進原則與次序固定原則|謝在全
應有部分抵押權於共有物分割後之存續方式|月旦法學教室|溫豐文
抵押權之讓與|鄭冠宇
共有物分割對應有部分抵押權之效力|月旦法學雜誌|溫豐文
不動產抵押權之危機|中興法學|吳光陸
流押契約|月旦法學教室|謝哲勝
流質(押)契約自由與限制|謝哲勝
絕押契約禁止之問題|蔡明誠
共同抵押權|溫豐文
共同抵押權問題|蔡明誠
共同抵押法制修正評析|月旦法學雜誌|陳重見
「雙重保證」與「共同抵押」|月旦法學雜誌|陳洸岳
共同抵押權之效力——從最高法院七十五年度臺上字第一二一五號判決談起|輔仁法學|陳榮隆
論民法第876 條法定地上權「同屬於一人」要件之解釋與界限|東吳法律學報|邱玟惠
民法第八七六條「土地與建物同一人所有」概念擴張之類型分析|月旦法學雜誌|蔡瑄庭
「土地與房屋不同屬一人所有」不宜類推適用民法第四二五條之一——最高法院九十六年度台上字第一三五九號判決在法學方法論上的再思考|月旦法學雜誌|吳從周
法定地上權|月旦法學雜誌|陳洸岳
空地抵押建築物之併付拍賣|月旦法學教室|吳光陸
代物擔保性、拋棄擔保權與拋棄擔保物——兼評最高法院101年臺上字第600號民事判決|陳榮傳
兼連帶保證人之抵押人|月旦法學教室|吳光陸
物上保證人與連帶保證人之責任關係——評98年簡上字第43號判決|陳榮隆
抵押物租金債權處分之效力與民法第864條抵押權效力之競合|東吳法律學報|邱玟惠
抵押權內容自由原則|月旦法學教室|謝哲勝
抵押物返還請求權|月旦法學教室|謝哲勝
新普通抵押權法之評析(上)|月旦法學雜誌|陳榮隆
新普通抵押權法之評析(下)|月旦法學雜誌|陳榮隆
抵押權設定後其他權利的設定|月旦法學教室|謝哲勝
論不同抵押權之效力|月旦法學雜誌|朱柏松
費用性抵押權優先效力之要件|月旦法學教室|溫豐文
抵押權對抵押物用益之拘束力|月旦法學雜誌|溫豐文
上述文章全文皆已收錄於【月旦知識庫】
http://www.lawdata01.com.cn,歡迎檢索、下載閱覽。
最高限額抵押權
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的認定|月旦法學教室|陳榮傳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讓與及原債權確定後之塗銷|月旦法學教室|陳洸岳
連帶保證債務作為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月旦法學教室|謝哲勝
台灣最高限額抵押權立法之評析(上)|陳榮隆
台灣最高限額抵押權立法之評析(下)|陳榮隆
最高限額抵押制度之探討|月旦法學雜誌|蔡明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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