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1日18时许陈奔同志因公牺牲后,记者来到了陈奔生前工作的地方——浙江省温岭市环境监察大队大溪中队。
办公桌凌乱摆放着一些正在办理的案件材料,一旁的工作笔记永远定格在了11月30日,电脑屏幕两边的即时贴还记录了一些待办事项,只是这次再也等不来他们的主人。
年仅30岁的陈奔走了。
同事眼中的他
阳光、爱笑,是5年前跟陈奔一同入职的同事应静瑶长久以来对他不变的印象。不仅同事们喜欢跟他打交道,同事的孩子们也很喜欢他。两年前陈奔新婚的时候,孩子们吵吵着录了一段视频,“祝陈奔哥哥新婚快乐。”如今,豆豆的妈妈再也不忍看到这段视频,她说陈奔是家中的独子,白发人送黑发人,陈奔的妈妈已经两次入院了。
颜伟国是大溪中队的工作人员,也参与了12月1日和公安一起的执法,亲眼目睹了战友陈奔的离去。如今阴阳两隔,面对几家前来采访他的媒体,几度哽咽道,“只有力气说一次了,请大家原谅。”
在颜伟国眼里,陈奔是他永远的领导,更是个工作中的“拼命三郎”,每次都是不抓到环境违法人员绝不罢休。据了解,大溪中队管辖大溪镇和横峰街道两个温岭工业重镇,有工业企业1万多家。颜伟国回忆,因为人手不够,陈队长他们加班到天亮也是经常有的。“为了早日查处这起非法倾倒固废案件,就在牺牲的前一天,11月30日,陈奔还带领我们加班到了凌晨。”
对待不认识的人,陈奔则表现出了他特别善良的一面。大溪中队副中队长方成回忆,一次执法中,陈奔碰到一个人因为违法排放污染物被公安拘留了,这个人的妻子带着孩子找过来哭诉,她的家庭全是靠他丈夫一个人挣钱,陈奔听说之后,立即掏出1000元给她。
领导眼中的他
“陈奔同志不是因为今天出了这样的事,我们才说他有多优秀,他早就是我们重点培养的对象了。”在温岭市“1201”环保执法人员因公牺牲事件处置工作有关情况汇报会上,当地的领导如是说。
确实,陈奔2013年进入温岭市环境监察大队,2015年3月就开始独当一面,担任大溪中队中队长;2015年~2017年,连续三年被温岭市环保局评委年度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4月,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彰为2017年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
在陈奔工作的大溪镇,镇里的领导评价他,工作不推诿,积极性高。每次镇里安排的跟环保有关的工作,他都能第一时间努力完成。
“现在我们都尽量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可陈奔为了让企业’一次都不跑’,他宁可自己无数次地跑。”分管环保审批的温岭市环保局副局长陶海燕清楚地记得。
陈奔更是温岭市环保局局长项根法的一员“爱将”。谈及陈奔离去的那个晚上,项根法描述,环保局整栋楼都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大家都一夜未眠。项根法告诉记者,陈奔之前在工作岗位上一直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业务能力突出,有着与他年龄不相称的成熟。局里其他中队查办案件时,如果人手不够找到他,他都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办。
离开时,记者看到大溪环境监察中队办公室门前工作人员去向牌一栏,陈奔显示的是“正在办公”,一刹那间,就像他的同事说的那样,仿佛他从未离去。
工作五年,近10万公里执法里程,200多次的生态环境执法行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近200起,调处环境信访1505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涉案人数达78人,这是陈奔交出的“人生答卷”。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
编辑:公子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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