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及金属有机化学, 绿色化学。
1. 工资待遇:基本工资分递进式Ⅰ、Ⅱ、Ⅲ三个层级。
Ⅰ级20万元/年,Ⅱ级25万元/年,Ⅲ级35万元/年。博士后在站时间为两至三年。
各层级对应的科研要求,详见 暨南大学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改革办法(试行)(https://gs.jnu.edu.cn/852/list.htm )。在站期间发表一区文章,按III级补发工资。
2. 科研成果奖励:博士后(包括工作站和基地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符合奖励条件的,每项奖励5万元。
3. 住房补贴:2000元/月。
4. 课题组补贴:3000元/月。
5. 学校按规定为博士后购买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学校公费医疗待遇;子女可报读暨南大学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
6. 职称评审: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报副高、正高职称,指标单列。
7. 项目申报:学校鼓励和支持博士后在站期间申报国家和广东省的各类博士后人才项目和研究项目,获得项目资助的,就高享受相关待遇。
8. 在站博士后获批“珠江人才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博新计划”等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学校另外奖励博士后10万元,高水平科研成果,符合奖励条件的给予奖励。
9. 国际交流资助:博士后根据科研实际需要,经学校评审,可带薪进行出国(境)访学,资助出国经费3万元/次。国际学术会议,经费1~3万元/次。
10. 留校工作政策:学校将博士后作为学校遴选、培养高水平青年教师的重要途径。达到Ⅲ级科研要求的博士后,经学校科研教学人员聘任程序通过,可以优先留校工作。
有较好的有机化学,药物化学或配位化学背景的博士毕业生或应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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