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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课题组认真学习教育部、科技部印发《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精神
发布时间:2020-02-25

    课题组全体成员在线学习了教育部、科技部印发《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精神。

                     

   “意见”指出:相关指标包括论文数量、被引次数、高被引论文、影响因子、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排名等,不是评价学术水平与创新贡献的直接依据;对于基础研究,论文是成果产出的主要表达形式,坚决摒弃“以刊评文”,评价重点是论文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直接判断依据。

   SCI是国内外广泛使用的科技文献索引系统,如同图书馆内的图书分类卡片,作为一个分类数据库。

      破除“SCI至上”,不是否定SCI,更不是反对发表论文。  教育部科技司负责人明确表示,论文是科技创新成果的一种表现形式,学术交流的重要载体,我们鼓励发表高水平、高质量,有创新价值、体现服务贡献的学术论文。但在学术评价中,不能简单以SCI论文相关指标(如:数量、引用数、影响因子等)来判断创新水平。           

    

       科技部通知明确指出:对于基础研究类科技活动,注重评价新发现、新观点、新原理、新机制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包括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以下简称“三类高质量论文”)。


        课题组导向也明确转变:不支持发表灌水论文,不以论文数量、影响因子、引用数来实施学生评价和工作激励鼓励进行创新性科技活动,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代表作,并在科研工作补助中予以额外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