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文化的家庭妇女刘某,利用与温州永嘉县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郑某(另案处理)的亲戚关系,两年间涉嫌受贿32余万元。6月19日,永嘉县法院公开审理这一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法庭未当庭宣判。
起诉书指控,2014年至2016年9月,刘某利用郑某任永嘉县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药事委员会副主任,审核新购药品和管理医院药品使用的便利,在永嘉县人民医院药品选择、采购上给予医药代表林某、张某、李某等关照,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利润分成的方式收受林某、张某、李某所送财物计32余万元。
公诉人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为郑某弟媳,属近亲属,刘某通过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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