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时间在生产中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被处以十数次行政处罚后仍然拒不改正,尤其是其违法堆放磷石膏粉的行为己经对周边环境带来了极大损害,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1月19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证实,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被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以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为由告上法庭并于17日立案受理。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认为,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除应该承担行政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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